6月22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发布了《2020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其中对于辽宁高考加分和相关照顾政策,列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那么,2020年辽宁省高考的加分政策和照顾政策是怎么样的呢?
一、2020年辽宁省高考加分政策
据相关文件显示,辽宁省的高考加分规定具体有6条,并且按照规定对高考加分有所限制,主要内容如下:
1)在报考辽宁的省属或市属高校时,省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见义勇为死亡、致残的子女,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5分。(2023年取消);
2)台湾籍考生、归侨学生、归侨或华侨子女,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5分。(2023年改为4分);
3)凤城、北镇、宽甸、本溪、岫岩、新宾、清原、桓仁满族自治县、凤城、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5分。(2026年取消);
4)在报考辽宁省所属的高校时,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若从使用“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5分(2023年取消);
5)烈士子女,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6)服役期荣立2等功及以上功勋,或者被大军区以上级别的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高考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加分政策除了需要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相关部门确定名单外,若考生同时符合两条以上的投档加分政策,只能享受其中加分最高的一条政策。
二、2020年辽宁省高考照顾政策
据相关文件介绍,2020年辽宁省的高考照顾政策规定具体有X条,并同样有相关的限制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不满额时,可降低投档分数录取,本科最低可按照对应高校的调档线降低80分,专科则按照对应高校的调档线降低60分;
2、民族班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时,录取分数最低可按照对应高校的调档分数降低40分;
3、以下相关人员参加高考并达到高校投档要求时,将予以优先录取资格: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4)驻守由国家划分的3类以上地区和西藏地区达20年军人的子女;
5)驻守由解放军总部划分的2类以上岛屿达20年军人的子女;
6)驻守由国家划分的4类以上地区达10年军人的子女;
7)驻守由解放军总部划分的特类岛屿达10年军人的子女;
8)停止飞行或在飞不足1年,或已满足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9)进行舰艇工作达20年军人的子女;
10)在航天及涉核岗位工作累计达15年军人的子女;
11)退役的残疾军人。
4、以下相关人员参加高考报考高校时,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的人民警察;
2)公安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
3)居住于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时);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相关人员参与高考时,享受以下照顾政策:
1)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及其子女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时,应享受军人相关优待政策;
2)烈士、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若愿意参与消防救援事业,则可以免去普通高考,保送至消防救援院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