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台办等五部门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普通高考的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下发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解读2020年广西高考加分新政策。
一、保留3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且分值不变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二、保留2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但降低分值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具体加分分值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三、调整“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
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
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四、调整“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
山区、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
五、增加“三统一”条件要求
“三统一”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中学阶段(含初中、高中,下同)6年户籍、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3年的所在地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同一个县(市、区)或设区市加分政策相同的所有城区范围内。
注意:
1)“三统一”条件仅适用于“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两大项目;
2)允许目前已在异地就读的高中生既可以选择继续在异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过渡期加分项目分值加分;也可以选择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转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分值加分。
六、过渡期三年(2020—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设置2020—2022年三年作为加分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