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广西2020年高考加分政策出来啦!
此次政策与之前稍有不同,以下几点值得家长同学们注意。
一、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降低部分项目分值
广西保留了五项全国性加分政策,但有两项的加分分值有所调整。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调为7分。
2、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则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的考生也会相对降低加分分值。
二、缩小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实施范围,并降低项目分值
1、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仍然加分,分值为10分。但从2021年开始,将逐年降低该项目的加分分值,由10分降为7分,并取消该项目。
由于国家二胎政策的改变,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考生不再享受该项目的加分政策。
2、 山区、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则只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加分,且会降低加分分值,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
需要注意的是,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不再享该项目的加分政策。
三、考生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必须实现“三统一”
从前广西并没有要求该项政策,但近年来考虑到为了让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数民族地区等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特意设定了此条件。“三统一”是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处在同一区域。
当然,广西考虑到目前部分高中在校生已经在异地就读,为了保障异地就读学生的合理权益,广西允许这些学生选择继续在异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过渡期加分项目分值加分。
当然,这部分学生也可以选择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转回户籍地就读,高考将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分值加分。
而在户籍地外就读的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将学籍转回户籍地并实际就读,可认定为符合“三统一”条件,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加分。逾期办理的,按不符合“三统一”条件认定。
四、从2020年到2022年,设置三年过渡期
广西设定了由2020年2022年为加分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将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
五、严肃查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造假
考生需对自己的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如果有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加分资格,同时给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同时还会追责相关人员,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