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浙江刑事执行专业招生130人、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招生43人等,本期将介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全国各省招生人数、招生简章,还包括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往年分数线等内容。
2024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预计在6月中上旬公布,公布后本文将尽快更新,以下为2023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以及历年分数线等内容,供各位想要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同学参考。
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省内
省外
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专业介绍
刑事执行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
开设于2000年,是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国控专业、国家示范专业、省级优势专业,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刑事执行专业群龙头专业,旨在培养高职(专科)文化程度,掌握刑事执行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监狱系统,能够从事监狱刑罚执行与教育改造工作的高素质实战型警务人才。
本专业现有师资54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2人,博士9人。拥有国家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及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师1人。建有国家刑事执行专业教学资源库,7门国家和省部级精品课程;校内建有1000多平方米的警务实战训练中心和7个专业实训教室,校外建有10多个警教融合型实习基地。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监狱学基础理论、犯罪原因分析、监狱执法管理实务、监狱安全防范实务、罪犯教育实务、罪犯心理分析、罪犯劳动管理实务、监狱执法文书、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警察体能与基本技术、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戒具与枪械使用等。
本专业坚持“铸警魂、强技能、重实战”人才培养理念,建立了“省部共建、校局联盟、专监合作”办学机制,构建了“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为适应监狱系统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需求,本专业精心打造“警英实验班”,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监狱系统的高度肯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曾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
本专业在主管厅局、学院和用人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已为监狱系统输送监狱管理人才4600人,完成监狱各级各类民警业务培训28400余人次,在行业和国内同行中具有良好声誉。
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
开设于2019年,是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国控专业,旨在培养高职(专科)文化程度,掌握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监狱系统,能够从事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警务人才。
本专业师资力量较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5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为100%。教师科研和行业服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实战应用与实践指导技能,持续在监狱和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罪犯心理测量、罪犯心理分析、罪犯团体心理辅导、罪犯心理咨询、罪犯心理矫正、异常心理诊断、罪犯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监狱执法管理实务、警察体能与基本技术、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戒具与枪械使用等。
本专业在校内建立心理与行为综合训练中心,包括心理测评实训室、行为治疗实训室、危机干预实训室、心理矫治专业教室等,在校外建立警教融合型实习基地,实践教学条件完善。
本专业坚持以“铸警魂、强技能、重实战”人才培养理念,以“省部共建、校局联盟、专监合作”办学机制为基础,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将为行业提供高素质的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人才。
司法信息安全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
开设于2004年,是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国家示范专业、国家“双高计划”专业、浙江省特色专业和浙江省高校“十三五”优势专业,是全国该专业教学标准的牵头起草者,是全国司法技术类专业目录修订的主要参与者,是国家职业本科“智慧监所技术与应用”专业设置的论证主导者。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从事监狱信息化建设、管理、安全保障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警务人才。
本专业建立了“省部共建、校局联盟、专监合作”办学体制,打造了“三元、三化、三引领”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成果对全国同类院校产生积极示范、引领作用,建设成果已吸引众多司法、公安类院校来取经交流。
本专业拥有一支由省151人才、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和行业专家等组成的能教善战的师资队伍,在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申报完成国家级课题3项,省部级课题30项。近五年来,专业教师为行业提供了智慧监狱研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司法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安全测试等37项行业服务项目,深受行业认可。
本专业建有国家双高计划专项监所大数据及机器人实验室、国家示范性信息安全实践教学基地、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信息安全数据分析实训室、省发改委“五个一批”网络与信息安全产教融合基地、省“十三五”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等15个校内实训场所和浙江省第六监狱、浙江省金华监狱、杭州市网络安全研究所等23家校外实习基地。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警察防卫与控制技能、警戒具与枪械管理、监狱执法管理实务、监狱信息网络建设与维护、监狱安防系统安全运维、监狱物联网技术、智慧监狱、计算机网络攻击与防护、信息安全管理实务、司法网络舆情管理、电子数据取证和监狱顶岗实习等。
司法警务专业
开设于2000年,是国家骨干专业、省级优势专业。旨在培养高职(专科)文化程度,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和司法警察专业知识,掌握司法警察职业能力和技能,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素养和身心素质,具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定信念,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建有司法警察综合实训室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省“十三五”示范性实训教学基地。专业与全省二十余家法院合作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创建了“岗位体验、专业学习、情景模拟、警务实战”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顶岗实习的实践锻炼,实现法律专业基础知识传授、专业技能学习和顶岗实习的有机结合,实现毕业生的职业能力培养与司法警察岗位职业能力要求之间无缝对接。本专业为全国法院系统培养了大量高素质司法警察专业人才,同时承办了多批次全国司法警察培训和技能比武任务,在国内同行中具有良好声誉。学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警察培训基地”。
本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法学基础、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警察概论、押解与看管实务、值庭与安检实务、法院执行实务、警械与武器使用、警察体能与基本技能、警察防卫与控制、突发事件处置等。
鉴于司法警务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公开招录时以男生为主,且对身体条件有要求(一般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在4.8及以上),建议考生慎重报考。
招生专业还有法律文秘专业、法律事务专业、社区矫正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建筑消防技术专业、建筑消防技术专业等。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备注:
1.普高考生自主选择的选考科目只须符合意向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其中1门,即可报考该专业。高职提前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考单招)无选考科目要求。
2.由于部分招生专业更名,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报考条件
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的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开展招生的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信息安全等三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纳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招生,报考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志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5.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已经在浙江省户籍所在地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6.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7.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m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色弱。
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普通类平行录取专业、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按照普通高校招生条件、 标准执行。
三、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分数线
1、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全国各省分数线
2、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在浙江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