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昌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南大教函〔2020〕5号)等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现就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在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类)需求。
2.学校转专业(类)实行“学校统筹、学院自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学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学生自愿申请。
3.转专业(类)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类)学生数量、考核办法、考核时间安排和考核结果等要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二、学生范围
本次转专业针对2021级本科在校生。以特殊招生形式(如外语类保送、体育单独招生等)录取的学生,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就业、委托培养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当年学校招生简章有明确说明不能转专业的特殊专业学生,不得转专业。玛丽女王学院以及入学时经选拔进入各实验班的2021级本科生不在本次转专业(类)范围之内。
三、总体要求
1.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相关考核等。
2.高考为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只能在原专业大类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可选择体育类专业;按选考科目分类招生的学生原则上应在相应选考科目范围内转专业(类)。
3.统一转专业(类)时各学院原则上不得因为成绩原因拒绝学生的转出申请。
4.各学院根据实际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类)接收转专业(类)学生人数、确定选拔方式并制定实施细则,原则上各专业(类)在新生学生数的5%~20%范围内确定接收转专业(类)学生人数。医学部各学院统一由医学部制定实施细则。
5.学生最多可以申报两个有顺序的专业(类)志愿,即第一专业(类)志愿和第二专业(类)志愿。学院录取时不区分学生申报的专业(类)顺序,按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如果两个专业(类)均被录取,则由教务处录取为第一专业(类)志愿。学院可以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时,顺延不超过录取计划10%的人数作为递补[如果拟录取学生第二专业(类)志愿人数较多时可以适当扩大递补名单]。教务处汇总拟录取名单后,如有学生符合两个专业(类)录取条件时,则其第二顺序的专业(类)按顺序增录递补的学生。
6.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慎重考虑,一经批准转专业(类),不得更改。
7.学生转入新的专业(类)后,培养方案、学制、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类)执行,毕业时应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补修相关课程。由转入学院依据学生原专业所修课程情况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确定。转出专业相比转入专业多修的课程,需按规定缴纳学分学费。
四、具体流程
1.3月18日前,各学院制定本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至少包括转入学生条件、考核办法、录取原则、时间安排等),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类)学生计划。将实施细则和转专业(类)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审核后统一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2.3月25日前,学生填写《南昌大学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见附件2),交至转出所在学院教务办。
3.4月1日前,各学院完成对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类)申请的核实和审批,并将转专业(类)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4.4月11日前,学生将经本学院审批同意的《转专业(类)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单》交至申请转入的学院教务办。
5.4月12日-4月25日,各学院组织转专业(类)考核,根据本学院转专业(类)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和递补名单。
6.5月9日前,各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递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7.5月23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学生转专业(类)申请及拟转入学生名单和递补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转专业(类)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
8.6月6日前,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类)名单公示情况,发布正式转专业学生名单。各学院指导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特别是要尽快指导转入学生确定课程补修方案。
五、其他事项
1.被批准转专业(类)的学生需在原专业(类)完成本学期(2021-2022春季学期)教学计划,于2022-2023夏季学期到转入学院教务办报到,正式转入新专业(类)。
2.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转入学生分班情况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含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3.转专业(类)工作联系电话:83969100(教务处学籍科),相关材料发送至教务处熊志君办公网邮箱,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4.转专业(类)工作监督电话:83969092。
5.转专业(类)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同时也要特别注重学生的思想工作,切实做好2021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