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学校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校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是一所园林式书院。学校现设有9个学部,53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000余人。学校充分发挥校本部雄厚的教育资源优势,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全部主干课程的教学。学校现聘任专任教师705人,其中教授111人、副教授3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225人、硕士学位的372人。
建校以来,我校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具有我校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010年我校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我校名列校友会2018中国师范类独立学院排行榜第7位。在武书连中国独立学院综合实力排行榜中,我校名列第19位,在本科毕业生升学率分榜中位列第3位,就业质量分榜中位列第6位。
(七)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 生
第六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培养、自主选择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第七条 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包括山东省、天津市考生),实行“投档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山东省考生,执行2020年山东省发布的学校选考科目相关规定,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
对于进档的文史类、理工类天津市考生,执行2020年天津市发布的学校选考科目相关规定,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投档分数择优录取。
上述文史类、理工类进档考生均依据投档分数排序。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以上规则进行专业(类)录取后,如有未满额的专业(类),学校对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调剂的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第九条 学校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以实际投档分数来安排专业。
第十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学校执行河北省优惠加分政策。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声乐考生]、音乐学[招器乐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考生)]、舞蹈学专业:
对于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声乐考生]、音乐学[招器乐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考生)]、舞蹈学专业,我校认可河北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综合成绩(含三位小数点)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2.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对于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我校认可河北省相关艺术类专业校际联合考试成绩,并认可河北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河北省综合成绩(含三位小数点)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比较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河北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音乐学[招声乐考生]、音乐学[招器乐考生(招钢琴、二胡、古筝、竹笛、琵琶考生)]、舞蹈学、书法学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202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国家和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除法语、俄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关注学校招生和录取工作进程:
学校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zhaosheng/
招办邮箱:hhzsjyc@163.com
咨询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传真)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