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邮政编码:241000,学校网址:http://www.ahpu.edu.cn/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
1.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或大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时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应在110分及以上(150分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应在95分及以上(150分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3-2871043,网址: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ahpu.edu.cn/)
九、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其它:
1.学校基本情况
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一本院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高校,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2000余人;专任教师1100余人。学科专业涵盖工、理、文、管、经、法、艺等学科门类,有13个二级学院,60余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16个。学校作为省级博士立项建设单位,有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有控制科学与工程省级重大学科,以及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6个省级重点学科。与埃夫特智能装备合作共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有高端装备先进感知与智能控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皖江高端装备制造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计艺术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21个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依托机器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智能科学与技术等新工科专业在安徽省高校率先成立了人工智能学院。
学校坚持“立足地方、服务安徽、辐射长三角”的服务面向,与芜湖市共建安徽工程大学国际工程师学院,着力打造“国际化、工程化、企业化、多元化”特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区、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孵化基地;与芜湖市共建安普机器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并获批安徽省首批新型研发机构;与地方共建宣城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意产业研究院、增材制造研究院;与安徽叉车、奇瑞汽车、大富科技、埃夫特智能装备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与近30所国(境)外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活动。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走以提升质量、打造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形成了“以工为主、支撑产业、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5%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连续三年进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TOP100,2019年位列全国第93位,省属高校排名第二;是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创改”高校创新自主权改革试点单位。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大富配天奖学金等13项。
3.学生入学后,所有学生均有机会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