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河北北方学院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四、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本科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住宿费:西校区600--800元/年•生,东校区600元/年•生,南校区500元/年•生。
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1.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该省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