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校 名:常州大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院校性质:公办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办学层次:本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校 址:科教城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白云校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白云路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西太湖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学校概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常州大学坐落于经济发达、人文荟萃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常州市,具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的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现有科教城、白云、西太湖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498亩,主校区科教城校区位于常州科教城——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设有1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计19800余人。学校现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医学、农学以及教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类别授予点、9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拥有2个省优势学科、7个省“十三五”重点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排名前1%。2011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功签署共建常州大学协议。学校历经40余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理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产学研”紧密结合办学特色的高等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在2018年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学校成为中国内地入围的146所高校之一,在武书连2019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名中,常州大学名列第156位。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17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7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95%(博士学位55%);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66人(教授236人)。拥有工程院院士3人(双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学校现有江苏省“双创人才”、“333工程”、“特聘教授”、“青蓝工程”等省级人才140余人;省“双创团队”、“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和教学团队、“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等团队10余个。专任教师中出国(境)外研修经历者占比37%。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和“江苏省教育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招生组织机构与职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学生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招生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常州大学2019年计划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考生也可登录常州大学网站(http://cdzs.cczu.edu.cn)查询或向我校招生部门索取招生简章。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对外语教学语种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我校本科教学中,所有专业都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教学中不为非英语语种考生单独开设非英语语种课程。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六、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学校调档比例根据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报考情况,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普通类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科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以上条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我校对江苏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1B1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如在排序中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文科考生语文分数高者优先、理科考生数学分数高者优先,以上条件都相同的考生英语分数高者优先排序。艺术、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录取规则按下面第5、第6条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艺术类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美术类:(陕西省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陕西省外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采用美术类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音乐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采用音乐类校考的省份,考生专业成绩按我校校考成绩计算)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表演: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体育类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总分(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江苏省外考生适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七、收费标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住宿费:根据入住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700~1500元/生?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退费办法: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八、颁发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常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校学位委员会颁发常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九、招生咨询方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招生咨询电话(6月20日-8月10日启用):0519-86334485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联系电话:0519-86330566(兼传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邮政编码:213164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电子邮件:zsb@cczu.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学校网址:http://www.cczu.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常大招生网:http://cdzs.cczu.edu.cn(可在线咨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十、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本章程由常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果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