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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医生 双万计划

新乡医学院2021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新乡医学院”(国标代码10472),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目前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我校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招生委员会每年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各1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新乡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新乡医学院纪委负责“阳光高考”及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工作。考生申诉渠道:邮箱xyjw@xxmu.edu.cn,电话:0373-3029443。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下达计划执行。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如未明确规定考生位次排序办法的地区,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十条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地区,录取规则按照所在省(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其中,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为合格以上。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录取不限制外语语种,考生入学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无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适用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四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原则,根据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医学类专业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专业学费605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文科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举办的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及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学费均为16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住宿费600~1000元,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据实结算。其中,八人间 600元/生·年,六人间 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校提供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及校内奖学金等各种资助项目,同时为家庭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

第六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如复检结果不符合录取专业规定,可转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允许就读的专业学习,如所有专业均不允许就读,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如因结业、肄业等原因未能如期获得原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新乡医学院所有。

联系单位: 新乡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601号

邮政编码:453003

电话:0373-3029485 传真:0373-3029485

网址:http://www.xxmu.edu.cn

E-mail:zsbgs@xxmu.edu.cn


 新乡医学院

2021年4月15日


新乡医学院2021年招生专业信息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元/年)
方向
备注
临床医学
100201K
普通


5
-

-

免费医学定向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4
-

4400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6
普通


4
-

4400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1
普通


4
-

44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普通


4
-

4400


生物工程
083001
普通


4
-

5000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1
普通


4
-

5000


生物技术
071002
普通


4
-

5000


应用心理学
071102
普通


4
-

5000


翻译
050261
普通


4
-

4400


英语
050201
普通


4
-

4400


药学
100701
普通


4
-

5500


护理学
101101
普通


4
-

5500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1007
普通


4
-

5500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普通


4
-

5500


康复治疗学
101005
普通


4
-

5500


法医学
100901K
普通


5
-

5500


预防医学
100401K
普通


5
-

5500


精神医学
100205TK
普通


5
-

5500


口腔医学
100301K
普通


5
-

6050

地方专项计划
口腔医学
100301K
普通


5
-

6050

国家专项计划
口腔医学
100301K
普通


5
-

6050


麻醉学
100202TK
普通


5
-

5500

国家专项计划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5
-

5500

国家专项计划
儿科学
100207TK
普通


5
-

5500

地方专项计划
儿科学
100207TK
普通


5
-

5500

国家专项计划
儿科学
100207TK
普通


5
-

5500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5
-

5500


麻醉学
100202TK
普通


5
-

5500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普通


4
-

5500


临床药学
100703TK
普通


5
-

5500


生物制药
083002T
普通


4
-

5000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普通


4
-

5000


临床医学
100201K
普通


5
-

6050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3
普通


4
-

16000

与意大利都灵大学合作办学
眼视光医学
100204TK
普通


5
-

5500


助产学
101102T
普通


4
-

5500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2
普通


4
-

5500


智能医学工程
101011T
普通


4
-

5500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1
普通


4
-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麻醉学
100202TK
普通


5
-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医学影像学
100203TK
普通


5
-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护理学
101101
普通


4
-

16000

与美国布卢姆菲尔德学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