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鞍山市千山西路69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1.4万平方米(约合321.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0.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3平方米;生师比20.5;专兼任教师23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兼任教师占比62.5%;图书40.1万册;生均图书87.6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我校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元/年/生) |
1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2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3 |
520201 |
护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4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5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6 |
540202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7 |
440102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8 |
410303 |
畜牧兽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9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0 |
520202 |
助产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1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2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市发改(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6人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生。
(3)学院设立奖助学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
未涉及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我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2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设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不实行高考改革省(市、区)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2-8402585 0412-8402068
学校网址:https://www.aszyjs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