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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专科 | 医药 | 民办 | 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20年)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确保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Wuzhou Medical College;学校代码:1469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层次:专科(高职);办学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学院北路1号;联系电话:0774-3118888;传真:0774-3119999。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由官方报考指南、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本校设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6个专业,学年制均为3年。

第五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中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3个专业学费标准为9500元/年/生;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生;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8500元/年/生; 住宿费: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按实收取结算;退费办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机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  投档比例:区内投档比例设置在100%,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依次考虑所报其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能录取时,如服从调剂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我校原则上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gxwzyz.com。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及体检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颁发的是教育部统一格式、网上电子注册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的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