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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 本科 | 理工 | 公立 | 隶属教育部
双一流 211 国家重点 中央部属 保研资格 卓越工程师 双万计划

西南交通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南交通大学章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英译名: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学校网址:https://www.swjtu.edu.cn/。现有两个校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成都市犀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成都市九里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学校是国家首批“双一流”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以及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计划。

第五条 学校设立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学校纪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普通本科办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教代会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机构,在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管理、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历年高考人数、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经教育部汇总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及以内,其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条 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校区专业分布情况如下:

成都市犀浦校区就读的专业(大类):土木工程、铁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工程造价、机械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能源动力类(包含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类(包含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包含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安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含环境工程、消防工程)、测绘类(包含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材料类(包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工程力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应用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翻译、日语、德语、法语、商务英语)、建筑学、建筑类(包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绘画、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城市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其中,城市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智能建造、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办学地点在西南交通大学东部新区校区,在学校东部新区校区正式启用前,过渡办学地点在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成都市九里校区就读的专业(大类):工商管理类(包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经济与贸易类(包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

学校上述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内划分专业安排在春季学期(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外国语言文学类根据培养需要,学生在入学后1个月之内进行专业划分。

少数民族预科在成都市九里校区就读。

各专业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

(一)利兹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英国利兹大学合作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四个专业,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学校犀浦校区学习四年,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利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异者,将有机会在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赴英国利兹大学就读。在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利兹学院各专业学费为62000元/年·人。学生赴英学习期间,需按照利兹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利兹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

(二)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学校犀浦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该专业学费为35000元/年·人。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需按照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美国乔治亚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

(三)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交通大学与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项目,学制四年。学生入校后在学校犀浦校区学习三年,成绩符合美方学校要求者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习一年。完成项目培养方案并达到两校毕业及授位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该专业学费为65000元/年·人。学生赴美学习期间,须按照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当年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向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缴付学杂费,同时须向西南交通大学缴付相应普通类专业本科生学年学费。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学杂费用标准详见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站当年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网址:https://go.okstate.edu/)。

第十一条 以“精英教育、贯通培养”为核心理念,以培养专业教育、个性化培养与通识教育融为一体的拔尖工程人才为目标,在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工智能、通信工程、交通运输、测绘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9个优势专业中设立“卓越工程师拔尖班”,在限定专业入学新生当中进行选拔,入选学生按照“学院+书院+创客中心”模式实施本、研衔接培养。

第十二条 以培养 “大情怀”、肩负“大担当”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为目标,在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3个专业中设立“基础学科拔尖班”,在限定专业入学新生当中进行选拔。入选学生在修读完本科阶段培养方案后,择优免试推荐进入学校国家重点(优势)学科硕博一体化培养阶段,并遴选优秀学生到国外高校进行联合培养。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即以分数优先方式、结合专业志愿,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理科(或综合改革)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在高考改革省(区、市)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志愿清”专业安排办法,即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整数位分数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录取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将严格按照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考生,对于超计划数投档且不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仅招收有本条所列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因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不得有色觉功能异常,请色盲、色弱考生慎重报考以下专业:车辆工程、交通运输类、安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建筑学、建筑类。

第二十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特别是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考生应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第二十一条 报考建筑学、建筑类的考生,须具备徒手画能力,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徒手画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分数线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加分政策处理办法、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相对应类别的招生简章执行。其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性加分。

第四章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2021年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在规定年限内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具体为:(1)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预收学费7200元/年·人;(2)艺术类:绘画、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12000元/年·人;(3)建筑学、建筑类:预收学费6600元/年·人;(4)文、法、经、史、哲、管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外国语言文学类、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类、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应用心理学、工业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专业预收学费4500元/年·人;(5)理工类(不包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它本科专业预收学费4900元/年·人;(6)理工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算机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土木类(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62000元/年·人;安全科学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65000元/年·人;生物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为35000元/年·人;(7)少数民族预科预科阶段预收学费5500元/年·人。

上述专业的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局的最终批复为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最终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犀浦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九里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一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最终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设有入学“绿色通道”和“奖、贷、助、勤、补、减、偿”等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十条 依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各类招生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swjtu.edu.cn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8074、66366373

第三十二条 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就业处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牵头组织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职能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