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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 | 专科 | 综合 | 民办 | 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资产控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学校是事业单位,由国有企业厦门建发集团(《财富》世界五百强排名第148位)、联发集团(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22年位列第33位)支持办学。

学校着力打造“一个核心”即软件和信息服务,“三大产业链”即电子信息产业链、文化创意产业链、现代服务业链,“六大专业群”即软件与网络技术专业群、电子信息技术专业群、数字创意专业群、文化创意专业群、经济与信息服务专业群、国际商务与贸易专业群的特色专业集群。学校设有软件工程系、数字传媒系、经济管理系、设计艺术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外语外贸系等6个系,形成了以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为主,动漫艺术设计、财经、旅游、电子商务等大类为辅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先后获批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市级重点专业3个、省市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6个、省教学成果奖7项、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培育项目1个。学校被授予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材重点培训基地。

学校拥有一支教育观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以上的占75 %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占80 %以上,“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其中8名教师被聘为省教育评估专家,4人进入省级专业带头人行列。

学校近年来相继荣获福建省第十届、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诚信教育进校园先进单位”,福建省“诚实守信示范单位”,厦门市“5A级平安校园”和厦门市“绿色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职业教育的实用型和职业性,坚持产学合作,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不断创新,走出一条特色发展之路。

(一)学做一体人才的培养模式

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努力践行“德才兼备,学做一体”的校训,积极构建学生素质养成体系,不断深化改革教学模式。

学校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及时将生产一线信息反馈、吸纳到各个教学环节,注重动手能力的培养,依托实训实习场所,让学生“做中学,学中做”,在真实的环境中更好地掌握职业技术技能。

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学校实施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采用笔试、口试、练习、作品制作、论文、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本技能的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形成项目促教、竞赛促学、以赛代考的特色机制。学校学生多年来一直积极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获奖140多项,获全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05项,成绩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列。学校先后有182家企业与学校签订企校合作协议,已与165家企业建立了校内外实训基地。

    (二)个性化培养的教育体系

学校秉持“爱校如家,育生如子”的教育理念,师生与学校同呼吸、共命运,齐抓校风学风,共建校园文化。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职业素养;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秩序,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注重自身发展。

学校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秉承“人人皆可成才”的现代高职教育观,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从日常生活中及课堂上去发现学生的特点,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计划,实施针对性教学;注重设置“潜能导师”,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势潜能;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尤其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构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与评价体系,增强学生自信心,促进学生人人成才。

(三)人才为本的办学理念

学校秉承“人才为本”的理念,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引人、用人、育人、留人环境,努力打造德技双馨、专兼结合的优秀师资团队。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根据办学需要,积极引进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能工巧匠和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担任专任教师,聘请企业的技术骨干、工程师来校兼课,以闽台合作交流为契机引进台湾优秀师资,不断优化师资结构。

学校鼓励支持教师继续深造,提供多渠道的进修培训、学习交流、实践锻炼等机会,注重提升师资的综合素质。

学校创造良好环境,搭建教师成长平台,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和激励机制,提高人才待遇,鼓励人才创新,营造舒适、健康、协调的工作氛围。

(四)以地方需求为导向的办学方向

学校采用类型多样、形式灵活的服务模式开展社会培训和技术研发服务,积极为厦门市培训服务外包人才,我校是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总工会授予的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项目承办单位及培训单位、福建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授予的“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才重点培训基地”、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首批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集美区公共实训基地”,多年来培训了大量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人才。

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技能鉴定,多次荣获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优秀单位”。

学校积极开展科技拥军项目,为部队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开发实用软件等,受到部队等相关单位欢迎和赞誉。

(五)对外交流的典范

响应国家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及教育部《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学校依托地域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与闽台交流合作,选择对口的国外高校和台湾高校、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合办专业、互派师生、合编教材、合作研发项目,引进高水平的师资、一流的实训设备、先进的课程体系和职业资格认证,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培养全球化背景下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实用人才。学校与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商学院、英国中央南开夏大学、台湾逢甲大学等高校开展国际合作,包括合作办学、学术交流、师生交流、合作研究、双校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

(六)校企合作的标兵

厦门市是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软件产业是厦门市“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的支柱性产业之一。随着软件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相关企业迅速增多,而软件人才,尤其是软件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却严重匮乏。作为厦门市软件园三期的配套人才培养基地,学校秉承“立德树人,协动产业”的办学理念,邀请行业企业高管、技术技能专家成立校企合作委员会,保证校企合作、产学合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对接产业共建专业。学校与企业签订共建专业(方向)协议,共建课程,实行订单式培养,实现学生就业与岗位无缝对接。学校实行“双专业带头人”制度,邀请行业企业高工高管与本校教授一起负责专业建设和专业教研室工作。学校还邀请行业企业的高工高管与本校教师共同制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建设规划,共同制定课程标准。实行“双指导教师”制度,聘请合作企业技术人员与本校教师共同指导学生项目实训和顶岗实习。

融合产业共同发展。与企业共建职业培训基地,面向企业和社会培训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引入企业共建科研中心,共同申报科研课题。正与多家企业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促进校企双发共同发展。学校每年不断向产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很多人已成为业界精英。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将充分运用体制机制和国有企业厦门建发集团、联发集团的资源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治校能力,努力将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到一个全新的层次。

、2022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监督2022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 福建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属地考试院投档分依次录取。

3.已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所有科目组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未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本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6.录取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尽可能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加强沟通联系。经省考试院核准,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最新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有关部门的政策为准。

五、收费标准

2022年我校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开学时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

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xmist.edu.cn ,微信公众号: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779。

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则: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