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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 | 专科 | 综合 | 公立 | 隶属贵州省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章  总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职招生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学校概况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条 学院全称: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办学层次:专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性质:公办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文曲大道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简介:毕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在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校园占地面积569亩,学校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装备先进,完全能够满足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学院现设有医学护理系、教育科学系、财政经济系、农业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工矿建筑系、航空学院及基础教育部、继续教育与培训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十一个教学系(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有41个全日制普通高职专业。学院拥有一支由正、副教授、行业专家、岗位能手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具有多个紧密联系生产一线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设有贵州省第11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是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招生、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工作、公开,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利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纪律,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学院成立招生录取信访工作站,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学院招生工作的举报及监督电话:0857-546443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 招生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章 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条 我院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省级招生文件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条 我院的报考语种一律为英语。特殊专业要求如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学前教育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任何残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护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00px-4625px,女生3950px-4350px;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机场运行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00px-4625px,女生3950px-4350px;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375px-4625px,女生4000px-4350px;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民航运输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00px-4625px,女生3950px-4350px;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航空物流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00px-4625px,女生3950px-4350px;矫正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8.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300px-4625px,女生4050px-4350px;男生裸眼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7;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9.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300px-4625px,女生4050px-4350px;男生裸眼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7;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0.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身高要求:男生4250px-4625px以上,女生4000px-4350px以上;英语、数学和物理基础良好;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或双眼矫正视力达1.0以上且近视度数不超过500度;未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无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无纹身或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腋臭;无慢性胃肠道疾病、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蛋白尿;无肺结核;无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无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无晕车、晕船现象;无口吃、耳鸣现象;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34;O&#34;型或&#34;X&#34;型腿;无心血管系统疾病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1.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只招男生,身高要求4125px-4625px,且英语、数学和物理基础良好;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五官端正,肤色好,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色斑,身体无异味;形体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无精神病史,听力正常,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条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按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条 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800-1000元/年、书本费据实结算。校企合办的民航类等专业技能培训认证费按照地方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年;另外,我院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条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助学措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章  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毕节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十二条 联系人:熊荣谦   联系电话:0857-833047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传真:0857-8330476  网址:www.gzbjzy.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详细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文曲路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