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037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
第九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多省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
(1)对于湖南省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一次分配的原则分配专业(分数清);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考生第一报考专业。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学年) |
410101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3000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3000 |
410105 |
园艺技术 |
3000 |
410113 |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
3000 |
410119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3500 |
410301 |
动物医学 |
3000 |
410303 |
畜牧兽医 |
3000 |
410309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3000 |
410108 |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
3000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460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4600 |
440501 |
工程造价 |
4600 |
4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4600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500 |
530703 |
移动商务 |
3500 |
530809 |
智能物流技术 |
350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4600 |
540107 |
民宿管理与运营 |
4600 |
550103 |
数字媒体技术 |
4600 |
5501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4600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4600 |
550114 |
室内艺术设计 |
460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600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4600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4600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600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0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0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460304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4600 |
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贷、勤、减、补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或校级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勤工俭学岗位。毕业生入伍可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学费补助,退役入学或复学的可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学费减免和每年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人。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hhvtc.com.cn/
联系电话:0745-2775611、2775993
监督电话:0745-2775000
传 真:0745-2775993
通讯地址:湖南省怀化国际陆港经济开发区
邮 编:418000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