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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 | 专科 | 理工 | 公立 | 隶属河南省
双高院校A档 优质专科高职 国家示范高职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章 总 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条学校中文全称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全称为Yellow River Conservancy Technical Institute,国标代码:12058。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专科,办学地点是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条学校始建于1929年,是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条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二章 组织领导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条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四章 录取原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有: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安排,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如相关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学校各专业均招收所有外语语种考生。中俄合作办学专业进校后外语教学为俄语,其他各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考生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文化分占50%、专业分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空乘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听力障碍;发电厂及电力系统、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不招色盲、高度近视者;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美术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其它未注明要求的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五章 收费标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学费:理工类专业3600元/年、文史类专业33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资助制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三条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劲崧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生活费和学住费问题,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临时困难救助等其他形式的资助。详见我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有关资助的信息。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七章专业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办法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四条我校水利工程与管理类和电子商务类2个专业大类按大类招生。分流时,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各分流专业人数。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分流的原则,进行分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水利工程与管理类专业前3学期按水利工程与管理大类培养,后3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3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电子商务类专业前2学期按电子商务大类培养,后4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2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八章 附 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七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八条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邮编:475004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咨询电话:0371-2366236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咨询QQ号:33251651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网址:http://www.yrcti.edu.cn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E-mail:hhsyzhaosheng@ 163.co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解释。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