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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 | 专科 | 师范 | 公立 | 隶属山西省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总则

1、本章程适用于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2、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校概况

1、学校代码:14462

2、学校名称: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毓德(党委书记)

三、学校地址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长宁东街85号      邮编:036000

四、咨询方式

电话:0349-8809888(传真)    8809222              

学校网址:http://www.shuozhou.gov.cn/ztjs/szszz/

五、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1、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学校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往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录取。

2、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3、专业安排办法:录取专业依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3、外语语种:我校各专业均为英语。

4、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它专业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等文件精神。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年

学制

备注

570102

学前教育

2600

3


570103

小学教育

2600

3


570104

小学语文教育

2600

3


570105

小学数学教育

2800

3


570106

小学英语教育

4000

3


570107

小学科学教育

2800

3


570108

音乐教育

5000

3


570109

美术教育

5000

3


570110

体育教育

3000

3


570112

舞蹈教育

5000

3


570115

现代教育技术

2800

3


540101

旅游管理

2600

3


550101

艺术设计

5000

3


570202

应用英语

4000

3


590401

现代文秘

2600

3


550201

音乐表演

5000

3


550122

陶瓷设计与工艺

5000

3


520803

老年保健与管理

3000

3


八、证书颁发

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助学措施

1、被录取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3、学校设有“石磊奖学金”,同时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本章程由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