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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 | 专科 | 综合 | 民办 | 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5332

三、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院校址:云南省昆明市穿金路757—1号


六、学院简介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是云南省第一所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专科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始建于2001年,是在云南省高等教育入学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情况下,由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省教育厅刚退下来的一批老领导以及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11所大学的老专家、老教授,怀着为云南经济社会培育人才的赤子之心和为云南民办教育事业发展闯新路的宏愿,在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关心支持下创办起来的。建院以来,以“以德立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为办学宗旨,以“办学以人为本,育人以德为先”为办学理念,以“以服务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素质求信誉、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为办学思路,以大专文凭+专业职业技能证书“1+X”为办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为社会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技能型、实用性、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曾连续7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授予“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曾先后荣获“全国首批创新型学校”、“全国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中国诚信办学先进单位”、“德育先进集体”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等称号,并连续八年入选“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为民办教育事业和云南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八、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全国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2.严格执行国家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由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互相调剂,确保考生专业方向选择。

4.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

6.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学生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户口所在地。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我院将按规定报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9.录取结束后可登陆省招生信息网或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办。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院学费按云南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各招生专业均按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收取、按每生每年800元住宿费收取。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学年;二等:2800元/学年。

3.学生可根据家庭情况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8000元/生/年)。

4.学生服义务兵和直招士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均可获得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的补偿金额,不高于8000元/年/生。


十、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电话:0871-65010818

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015065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57-1号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邮 编:650224

学院网址:www.ynkexin.cn


十三、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