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做好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的有关精神及江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兼顾“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代码8642);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国家公办高校;学院性质及规格:江西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校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卧龙路269号;邮编330088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领导,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学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并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招生专业、通过网络媒体、纸媒以招生简章、访谈等宣传形式向社会公布。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布的消息为准。
第六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七条 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招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第十条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生要求:①无色盲色弱、精神、心脏及传染病,无口吃,普通话良好,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②女生:160cm以上,男生:170 cm以上。③无纹身。
第五章 相关说明
第十二条 入学与注册: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三条 学制:普通专科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收费,学生每年学费5000元,按学年收费。
第十五条 奖励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政策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 学院招生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3956683 83956685
传真:0791-83956685
网址:http://www.jie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