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content"> <p style="text-indent:2em;"> 一、学校简介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学校全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代码:13859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校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办学层次、类型:学院是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属于专科层次。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办学基本条件:<a>目前学院</a>淄博校区地处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淄博市张店区,占地750亩,教职工617人,专任教师475人,建立了2300余人的兼职教师资源库。建有智能工业机器人、数控加工实训室、柔性生产线实训室、化工仿真实验室、ERP实验室、网络系统集成实训室、机电装调实训室等100余个“教、学、做”一体化实验实训室,与清华大学科教仪器厂、天津中西机床培训中心、山东东岳集团、山东恒邦集团等200余家省内外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p> <p style="text-indent:2em;"> 5.院系设置:学院设有互联网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大数据与云计算学院共5个二级学院及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冶金化工系、基础部、实训就业中心共10个教学部门。现开设工业机器人、建筑工程、计算机应用、应用化工、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等32个专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6.历史沿革:学院始建于1958年,先后经历了五○一厂业余工学院、山东铝厂职工工业大学、山东铝业公司职工大学的历史沿革。学院是教育部首批试办高职院校,于1998年开始招生,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p> <p style="text-indent:2em;"> 7.办学特色:学院努力探索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的规律,发挥校企一体化的办学优势,“校企相融、产学互动”的办学特色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行业企业专家占专业设置与指导委员会半数,实现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融。人才培养方案纳入企业人才培养计划,以实现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相融。师资与教学资源共享,以实现人才培养过程与企业相融。双向进入,以实现师资队伍建设与企业相融。采纳企业管理体制与工作要求,以实现学校运行与企业相融。将企业工作规范引入校园,使校风、学风与企业文化相融。对毕业生开展继续教育,使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相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8.办学成就:建校60年来,为有色金属行业和山东省地方企业培养输送了50000余名懂经营、会管理、能操作的技术技能人才,成为名符其实的铝行业技术人才的“摇篮”。目前学院拥有省级中职教师专业培训基地1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建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2个,市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院级精品课程18门。学生参加全省技能大赛,获一等奖15项,二等奖25项。历届毕业生就业率高居山东省同类院校前列,并体现出起薪点高、稳定率高、发展潜力大的特点。学院是国家首批“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行业(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试点牵头院校、全国电子信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人才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山东省首家高职院校互联网学院、山东省首批退役士兵省内易地教育培训定点承训机构、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二、招生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分配招生计划。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招生专业名称:招生专业共32个,有应用化工技术、有色冶金技术、工业分析技术、炭素加工技术、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金属压力加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投资与理财、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层次:高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学制:三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三、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招生条件: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没有具体限制,男女生没有比例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生活能够自理,不能有传染性疾病。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录取规则: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我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没有分差要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专业志愿录取原则,专业分配“志愿优先”。若某专业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超过计划数,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专业志愿排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在第一、二志愿等顺序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p> <p style="text-indent:2em;"> (4)新生录取后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并通过邮政部门直接寄发给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渠道和山东铝业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四、学费收取标准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学费收取标准:金属压力加工、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等校企合作专业收取学费8800元/生·年,其余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退学退费执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奖学金、助学金: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生·年。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院设有奖学金:一等10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三等2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学生总数14%)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4000元/生·年,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铝业职业学院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六、联系方式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网址:http://www.sdlyzyxy.co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咨询热线:0631—3793000、3793001、3793002 </p> <p style="text-indent:2em;"> 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p> <p style="text-indent:2em;">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南海新区金海路118号 </p> <p style="text-indent:2em;"> 邮编:264400 </p> <p style="text-indent:2em;"> E-mail: 36878507@qq.com </p> <p style="text-indent:2em;"> 七、其它 </p> <p style="text-indent:2em;"> 1.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p> <p style="text-indent:2em;"> 2.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p> <p style="text-indent:2em;"> 3. 本章程由山东铝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