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201音乐表演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掌握系统的音乐理论知识和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演出机构、影视艺术文化公司、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社等相关部门从事音乐表演、教学活动及科研活动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拓展型、创新型的专门音乐表演人才。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核心课程:声乐,钢琴,中、外乐器,基础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及鉴赏,和声学,复调基础,作曲,作品分析,合奏与乐队指挥,合唱与合唱指挥,艺术概论,形体与舞蹈。就业方向:各类文艺团体、演出机构、影视艺术文化公司、艺术研究单位、事业单位等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对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身高男1.70m、女1.60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