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通过系统的教学、训练和实践,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声乐表演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学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声乐理论和技巧,并学习和掌握音乐、舞蹈、美学等方面表演艺术的基本知识;具备声乐演唱、器乐演奏及音乐文化知识传播、初、中级音乐教学管理和策划能力。
主要课程:音乐欣赏、中外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分析、复调、声乐、钢琴、形体与舞蹈、剧目表演、合唱与指挥等。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专业文艺团体、学校、艺术培训中心、群众文化艺术机构从事演出、教学、编导及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