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普通专业)
教学管理学院治安管理学院培养目标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围绕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人文素质,全面系统地掌握现代管理基础理论知识、技术与方法,了解国家有关公共事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掌握具有较强的的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实践能力,适应社会形势发展需要,能够在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
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概论、档案管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法学概论、公共政策、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毒品预防、禁毒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机关从事管理工作,可通过社会招聘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管理、教学和科研工作,还可继续攻读公共管理硕士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