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69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6% |
四星 | 39% |
三星 | 11% |
二星 | 2% |
一星 | 2% |
学生投票人数:72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30% |
四星 | 36% |
三星 | 26% |
二星 | 4% |
一星 | 4% |
学生投票人数:69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6% |
四星 | 33% |
三星 | 17% |
二星 | 2% |
一星 | 2% |
学生投票人数:67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8% |
四星 | 25% |
三星 | 31% |
二星 | 10% |
一星 | 6% |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