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音乐表演行业相应岗位必备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业精神和健全的体魄,能在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前沿音乐人才。办学实力:本专业现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学历、学缘、年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梯队。近五年来教师科研成果显著,发表学术论文263篇,专著、教材46部,艺术作品获奖122项,其中国家级奖项19项,省级以上奖项103项。专业实践教学基地资源丰富,长期开展实践教学,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型人才培养经验。2017年获批艺术硕士二级学科学位点。专业优势:本专业在课程设置上结合海南省实际,突出地域特色,强化学生参与艺术行业实践的课时比重。培养方案以校内外实践技能培训为主、理论和研究为辅;同时,本专业实行“双师制”,聘请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演员、专家、学者、民艺传人等走进课堂。在实习和实践环节,强调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通过共建研发机构或实习、实践基地,联合培养人才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为学生提供锻炼机会,把艺术创新教育与社会需求良好结合,有效转化艺术创新成果,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影响力。就业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院校、社会音乐培训等从事教学工作,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