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学制4年)
业务培养目标及要求:培养具有室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环境与空间艺术设计、景观设计的能力,具备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程造价能力,能从事相关室内装饰、景观规划设计及环境艺术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室内设计原理、设计制图、居住空间设计、公共空间设计、装饰工程构造与工艺、装饰工程预算与报价、景观设计、景观工程、三维设计基础及应用、BIM技术应用、计算机工程制图等。
就业方向:能在设计院所、城建规划部门、院校和相关单位从事设计、教学管理工作;在室内外装饰、园林景观、BIM工程设计行业的企业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