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与方向介绍设计学是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应用型交叉学科。我院设计学学科成立于1994年,经过20多年的建设,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设计人才上积淀了丰富经验,培养的设计人才经历市场考验赢得了市场认可,艺术设计专业(覆盖所有专业方向)是自治区品牌专业,并具有学术型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和专业型艺术硕士授予权。公共艺术是设计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公共艺术设计是融艺术、设计、技术、环境于一体,面向当代艺术事业和当代社会文化产业的艺术设计专业。本专业以“创想、创新、创造、创业”办学理念为指导,以当代艺术表达的思想为基础、以创新创意的设计为根本方向、以软件与制作技术为保障的集艺术与设计于一身的综合专业方向。具体分为以平面艺术为导向的多维艺术形式设计制作、以立体艺术为导向的多维艺术形式设计制作、以民族文化元素为基础的公共艺术品设计应用、以公共装置及公共设施设计应用为主的四个细分方向,同时加强实验室建设的力度,积极整合优质教学资源,逐步形成“自主创业、积极创新、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特色运行模式。积极完善人才培养的各项内容,迎接更广阔的发展平台和教育前景。二、人才培养目标公共艺术专业方向以造型艺术为学科教学基础,以艺术设计为主要表现手段,同时以影像、数字媒体等先进科学技术为辅助表达方式,从公共空间及公众对艺术品需求为切入点,以适应新时代下大众对商业空间、社区、广场等公共场艺术品的审美新需求为方向,从而培养能胜任当代社会公共空间的艺术创作、艺术品的设计与商业开发的跨界型综合艺术设计人才。学生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能够具备较高的艺术感受力和较为成熟的艺术创造力,具有平面造型、空间造型的综合设计能力,同时具有广阔的当代艺术视野,掌握当代艺术创作和设计活动的手段,具备新材料、新媒介的设计实践能力,能适应区域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级专门人才。三、人才培养规格(一)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完成学业。(二)毕业标准: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标准》要求,准予毕业。(三)授予学位:符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细则》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四)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规格的确定主要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颁布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的要求为基础。本专业培养规格为应用型创新人才,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要求:1.素质结构要求(1)思想道德素质:具有为国学习的思想和为社会服务的理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队意识。(2)文化素质:具有较好的中国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修养,具有现代意识和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3)专业素质:具有公共艺术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壁画设计制作、插画绘制、陶瓷制品设计制作、室内外陈设艺术品设计与制作、小型艺术品设计制作、民族文化用品设计制作、公共设施及公共装置艺术设计制作的专业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国际视野;并通过专业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环节形成求真务实的艺术家与设计师结合的综合素养。(4)身心素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2.知识结构要求培养学生熟练掌握各类型艺术制品的设计制作技能,结合计算机及多媒体辅助设计手段进行各类型实物的设计创作技能。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一定的听、写和说的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技能合格标准。培养学生具有较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要求学生在选修课程中尽可能获得广泛的知识,为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培养学生具有系统的公共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发展趋向及相关学科的知识,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3.能力结构要求培养学生不仅具有创造性艺术思维及设计实践能力,而且具有较强的理性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实战项目演练和课程讲评,锻炼学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在工作室专业实践教学中锻炼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