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264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6% |
四星 | 34% |
三星 | 14% |
二星 | 3% |
一星 | 3% |
学生投票人数:266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2% |
四星 | 38% |
三星 | 15% |
二星 | 3% |
一星 | 2% |
学生投票人数:254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1% |
四星 | 33% |
三星 | 18% |
二星 | 5% |
一星 | 3% |
学生投票人数:246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34% |
四星 | 19% |
三星 | 28% |
二星 | 10% |
一星 | 9% |
学制四年,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悉法学理论,掌握法律知识与技能,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能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胜任在各类行政机关、司法机构、法律服务所、大中小型企业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从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律研究的规律与方法,具备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律实践的能力,能从事诉讼等法律实务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法律社会学、经济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司法技能与司法技术、律师与公证实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