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35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9% |
四星 | 14% |
三星 | 25% |
二星 | 0% |
一星 | 2% |
学生投票人数:43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0% |
四星 | 16% |
三星 | 11% |
二星 | 2% |
一星 | 11% |
学生投票人数:34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3% |
四星 | 17% |
三星 | 17% |
二星 | 8%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29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7% |
四星 | 20% |
三星 | 24% |
二星 | 6% |
一星 | 3% |
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创始于1985年,初名教育传播系,是应江西省委、省政府要求,由国际著名传播学者、香港中文大学余也鲁教授提议并支持所创建。1996年更名为传播系,2000年晋升为传播学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地方党委宣传部门与高等学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意见》精神,经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批准,2017年11月,江西师范大学和江西日报社共建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学院注重继承和发扬学校近80年的优良办学传统,砥砺出“求新博闻、惟真乃传”的院训精神和“重教、乐学、善思、创新”的优良院风,着力培养“德智兼备、健康向上、手脑并用、善于传播”的社会中坚骨干人才,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素质为本、实践为用”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构体系—多向融通、搭平台—项目驱动、建基地—协同育人、融社会—德智兼修”的实践育人特色。学院现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教育技术学、广播电视编导五个专业。教育技术学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品牌专业,在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专业综合评价中获得第一名。广告学为江西省普通高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和江西高等学校综合试点改革专业。
学院有专职教师4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2人。教师中有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名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12名教师具有在国(境)外学习经历。近年来,学院教师科研成果丰硕,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1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2项、省级科研项目25项、厅级科研项目26项、横向课题7项,在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12部。
学院建有新闻传播学实验教学中心,总资产近1000万元,可以满足各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学院的图书资料中心拥有中外文期刊57种,专业图书资料3万余册。
学校是教育部和中宣部首批开展的新闻院系与新闻媒体单位互聘交流高校,是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是中国新闻史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校影视学会理事单位、中国传播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新闻史学会视听传播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中国广告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新媒体传播学会理事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江西省传播学会秘书处单位、江西省广告协会广告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和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江西赛区承办单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原理、艺术概论、影视艺术学、摄影技术与艺术、视听语言、电视制作基础、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摄像技术与艺术、剪辑技术与艺术、影视音乐音响、编导基础、电视节目策划、电影发展史、新闻学概论、纪录片创作、影视作品分析。 培养目标:主要面向广播电视传播机构和文化艺术部门,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与制作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影视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撰稿、编剧、制作以及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可以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单位、影视制作公司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撰稿、编剧、制片及摄像、灯光、音响、剪辑、节目主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