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专业(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文化素质和舞台表演能力,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二)就业面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电视台、歌舞剧院(团)、艺术馆(站)、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艺术学校、培训机构等,从事演唱(演奏)、创作、音乐制作和教学以及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三)适应岗位群1.声乐(器乐演奏)演员岗位2.声乐(器乐演奏)教师岗位3.节目策划岗位4.宣传干事岗位5.群众艺术指导岗位(四)核心课程与实训实习1.核心课程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和声、钢琴、合唱、形体等。2.实训实习在校内进行声乐表演、器乐演奏等实训。在专业文艺团体、演艺机构、基层文化馆站等单位进行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