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景观环境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二、主干学科: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三、核心课程:建筑设计、景观园林设计、社区环境景观设计、交通景观设计、雕塑、室内空间设计、展示陈列设计、家具与室内陈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