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类(法政学院)
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宪法学、法理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18门专业必修课,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律师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等23门专业选修课。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中学教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
主要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政治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社会学、伦理学等40余门课程。
政治学与行政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国际政治学和法学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政治学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分析判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治学、行政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在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机构、企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治学和行政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学理论、行政学理论、中外政治思想史、中外政治制度史、中外政治体制、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国际政治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