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本地区药学相关事业发展需要的药学专门人才,掌握药品生产、药品质量分析检验、药品使用、医药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高等技术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主要开设: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事管理与法规等课程。毕业后能在医院(乡镇卫生院)药房、医药公司、制药企业、社会药房等单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药学服务等工作,也能够在药品检验监督部门从事药品检验监督管理,在药物研究机构、医药院校从事医药科研助理、教学辅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