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德才兼备,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为己任的奉献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扎实的监狱学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与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等领域从事监管矫正工作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犯罪学、社会学、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矫治心理学、狱政管理学、国外矫正制度等。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