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医学(心理医师)五年制本科专业招生对象为地方高中毕业生。采用“临床医师+心理医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具体为“3.5+1+0.5”,即三年半在大学本部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心理学等课程,然后在临床医学院和精神卫生临床学院进行一年的临床实习,最后半年集中安排首次任职培训课程、体能强化训练、毕业综合演习和临床综合案例课程。学习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国外短期学习交流等活动。主干课程有基础医学相关课程,诊断学、内科学及野战内科学、外科学及野战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异常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精神病学等。完成全部学业课程考试合格,并且达到学校的各项要求者,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