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天津市级改革试点专业、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1.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财务税务知识、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计算机人工智能与IT信息技术、“文理工”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综合为一身的新型高素质复合型会计技术技能人才。
2.主要课程:智能化成本核算与管理、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大数据技术应用、虚拟商业社会综合实训、财务共享服务实训、智能财税实训、ERP沙盘模拟训练等。
3.技能取证:可取得初级会计师、信息化工程师、智能财税、业财一体信息化应用、财务共享、个税计算、财务数字化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证书。
4.就业方向:毕业后在中小微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金融行业、财务软件公司等从事会计、出纳、审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及智能财税软件应用和开发、大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