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能在城乡规划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规划,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国防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3.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了解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
4.具有扎实的地理学、计算机制图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了解相近学科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艺术审美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及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5.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方法;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规划设计、撰写论文和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主要课程与实践环节
主要课程:地图学、自然地理学、计算机辅助制图、测量学、人文地理学原理、遥感原理与应用、地理信息系统、人口地理学、经济地理学、城市规划原理、区域管理学、城市地理学、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分析与规划、景观生态规划、旅游规划等。
主要实践环节:专业实习、毕业论文
三、学制、学位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制4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学生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毕业生就业方向
在城乡规划及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规划,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