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51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0% |
四星 | 19% |
三星 | 23% |
二星 | 3% |
一星 | 15% |
学生投票人数:54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34% |
四星 | 22% |
三星 | 25% |
二星 | 5% |
一星 | 14% |
学生投票人数:49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8% |
四星 | 20% |
三星 | 22% |
二星 | 14% |
一星 | 16% |
学生投票人数:48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2% |
四星 | 12% |
三星 | 12% |
二星 | 16% |
一星 | 38% |
本科,学制四年,文理兼招。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本专业执行“3.5+0.5”培养模式,四年级时可选择到语言对象国留学半年。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法律思维,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应用型法律服务人才。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律师与公证、法律文书、法庭辩论技巧、东南亚国家语言等。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法律咨询、模拟审判、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毕业生主要就业去向:可到国家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