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19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53% |
四星 | 21% |
三星 | 21% |
二星 | 5% |
一星 | 0% |
学生投票人数:15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8% |
四星 | 6% |
三星 | 20% |
二星 | 13% |
一星 | 13% |
学生投票人数:13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71% |
四星 | 0% |
三星 | 7% |
二星 | 15% |
一星 | 7% |
学生投票人数:13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23% |
四星 | 0% |
三星 | 23% |
二星 | 31% |
一星 | 23%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完善人格、创新意识、书法专业理论基础厚实、实践能力强的基础教育专业人才,以及书法教育科研人员和书法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书法专业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有关各种书体的基础训练,掌握书法教学和创作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书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2.具有对书法作品的临摹、鉴赏和创作能力。3.了解国家对书画市场的基本政策和法规;4.了解书法教育、书法作品创作的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5.具有一定的书法教育、书法科研能力。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主干学科:
美术学
五、核心课程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篆书临摹与创作(二)、文字学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专业实习、专业实践、教育实习、创新性实践等。
七、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76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