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经济金融理论基础,掌握金融学基本技能与分析方法,关注国内外金融学发展动态和前沿,具有较高文化素质、较强分析组织能力的金融学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中央银行学、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学、保险学、金融工程学、投资学、公司理财、金融风险管理、电子金融、外汇交易、财经技能等。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从事业务及管理工作;在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会计、金融英语、理财规划师、信用管理师等资格证书等。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金融学(理财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理财、财务、金融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能够从事投资咨询、个人及企业理财、基金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经济法、金融营销学、投资学、理财学、保险学、国际金融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公司理财、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税收筹划等。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以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投融资及理财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会计、金融英语、理财规划师等资格证书。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金融学(投资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投资、理财、金融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投资的基本技能与分析方法,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能够从事投资咨询、发行承销、基金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管理学、会计学、经济法、计量经济学、投资学、保险学、国际金融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投资基金管理、金融工程、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学、证券交易等。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以在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投融资工作。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报考证券、保险、期货、银行、会计、理财规划师等从业资格证书。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