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核心课程: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数字化环境设计及建筑环境设计相关软件等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美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造型基础、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等相关课程。
就业方向:从事环境设计的教师、设计师,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平面设计、印刷与出版、装饰工程设计与管理、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外装饰、建筑外观设计、咨询策划广告艺术设计与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