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投票人数:37人
综合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9% |
四星 | 16% |
三星 | 2% |
二星 | 8%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34人
办学条件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7% |
四星 | 26% |
三星 | 2% |
二星 | 0%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34人
教学质量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69% |
四星 | 26% |
三星 | 0% |
二星 | 0% |
一星 | 5% |
学生投票人数:33人
就业满意度 | 占比 |
五星 | 43% |
四星 | 15% |
三星 | 30% |
二星 | 3% |
一星 | 9% |
一、培养目标和规格
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文教育人才。即培养具有综合人文教育知识、能力、素质和现代化教育技能,又适应社会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宽广、深厚、扎实的文、史、地、政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毕业后既可胜任中学历史与社会课程的教师,又能胜任有关单科教学;还能在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从事研究、管理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人文科学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师德修养。
2.掌握《历史与社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并了解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知识。
3.具备现代教育思想观念,熟悉教育法规,正确运用教育学、心理学、人文科学的基本理论及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育管理、教学组织、课堂教学、教育研究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国家非计算机专业二级考试。
5.具有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能力。
6.具有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三、学制、学位
本专业学制定为四年制。完成学业(修满学分)后,成绩合格、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四、有关问题说明
1.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类型分为四类: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计划课程门数148门,学生应修58门,共计162学分,2678学时。
2.公共选修课:设两个模块,即通识教育模块(设24门课)和教师教育模块(设9门课)。要求学生通识教育模块选5门课(修满10学分);教师教育模块选6门课(修满12学分),即一至四学期每学期每名学生限选1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第五学期任选1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第六学期任选2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1门、通识教育1门);七、八学期各任选2门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
3.专业选修课:六学期选3门;七学期选6门(有2门考试课待定);八学期选3门(有2门考试待定)。
4.生产劳动、军训由学校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