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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本科 | 师范 | 公立 | 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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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一、南宁师范大学录取摘要

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整理自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南宁师范大学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提档办法:根据生源情况,由我校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商议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无投档排序的,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1.文史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2.理工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语文科成绩。3.物理科目组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物理科成绩→另外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4.历史科目组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历史科成绩→另外两门选考科目成绩之和。

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1. 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1)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填报志愿和投档。(3)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4)同分考生排序和录取规则,按本科招生章程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执行。2.精准专项计划。精准专项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和投档,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3.民族班计划。民族班计划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和投档,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特殊类型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体育类1.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录取。2.无投档排序的,按照术科成绩(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外语科成绩的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1.我校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2.我校执行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相同科类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和录取:(1)投档成绩有同分排序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2)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但有同分排位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同分排位先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3)投档成绩无同分排序无同分排位的省(区、市)。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专业总成绩→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排序,按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综合分按以下办法计算。①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分值)×30%+专业总成绩×(高考文化分满分/专业分满分)×70%②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数学科成绩按理工类考生和文史类考生分开排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数学科成绩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和历史科目组。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含小项)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分和文化分相同情况下,按以下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和录取:1.篮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实战能力、专项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足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按国家统一排序规则排定的顺序或依次按实战能力、专项技术、专项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按专项项目、素质项目1、素质项目2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优先录取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考生。

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只安排专业计划,不分省份。

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地方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本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1.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2.考生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志愿,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投档录取。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文件要求,按照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且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行初选,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高的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都相同,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5.如果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专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1.专科层次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壮汉双语)。2.报考的考生仅限在我区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的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3.考生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填报该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投档录取。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文件要求,按照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且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初选,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依据广招生考试院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根据高考文化分(总成绩+加分分值)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高的考生;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都相同,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6.如果招生政策有调整,以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为准。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面向广西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直升我校本科专业(或专业类)。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A类录取,按广西招生考试院“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区内免费民族预科班)分民族录取指导意见”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少数民族考生。2.应届高中毕业生。3.农村户口。4.户口属于 6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的考生。以上条件如有调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B类录取,按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填报专业(或专业类)志愿、“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规则

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填报专业(或专业类)志愿的考生→填报“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填报“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的顺序录取。

填报“服从校内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以下办法录取:1.优先录取填报“服从部分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服从调剂且有缺额计划的专业(或专业类),如果服从调剂的专业(或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2.其次录取填报“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有缺额计划的专业(或专业类),如果所有专业(或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