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院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志愿优先,成绩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对成绩相同的考生,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的总和高低排序。
学院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录取结果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