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为2022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全国各民族应历届高中毕业考生。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我区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环境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个专业高考体检结果中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等。
录取无男女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