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在省招办投入凡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结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数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各专业均不限语种。
考生录取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