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档比例:学院提档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录取规则一、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等具体情况,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二、因专业要求,限制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2厘米以上、女生162厘米以上,身体无纹身、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报考音乐表演及体育艺术表演的考生要求有一定的音乐及体育基础;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不能有身体残疾、色盲、色弱、眼球纤颤等不符合从业要求的疾病。三、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则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考生则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四、符合照顾政策的各类考生,我院按《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执行。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报考专业类别划定,招生专业类别不相同的专业不予调整。
健康体检报考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