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招生对象:具备高考报名资格,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对口高考生以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执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如果在省外招生,省外有综合分,按省外的综合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符合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最新规定来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结果通过湖南省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的官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等方式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