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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一、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摘要

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整理自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中的最新要求。2024年的高考生读完后可以知晓,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解。

二、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考生,若所在生源省(区、市)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语文、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烟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执行。

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录取时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我校无单科成绩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考生,不得有色盲、色弱或有影响声乐、舞蹈、键盘学习的生理障碍。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